截至目前,我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由点到面逐步启动,取得积极进展,并将在今年年底前在全国地级以上城市进行全面部署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建设司副司长杨海英在出席2018年6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召开的例行新闻发布会时作出上述表述。
据介绍,目前,我国一些地区已率先建立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,包括福建、贵州、江西三个生态文明试验区在内的21个省(区、市)已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。各直辖市、省会城市、计划单列市和部分地级城市等46个重点城市着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、收集、运输和处理设施体系建设。其中,41个城市正在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,14个城市已经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地方性法规或规章。厦门、深圳、宁波、苏州、杭州、广州、上海等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已取得初步成效。此外,公共机构全面推进生活垃圾分类,截至目前,134家中央单位、27家驻京部队已开展垃圾分类工作。
杨海英表示,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还存在着认识仍需提高、力度还需加大、配套设施仍需完善等问题。下一步,住建部将加强对46个重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督导,加快生活垃圾分类系统建设,尽快形成可复制、可推广的经验,并引导全民参与,持续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推向深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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